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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项目工作原则
(一)以“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培训认证体系、统一证书核发原则开展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与认证试点工作。
(二)分等级分批次开展试点,在广泛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等级通用管理能力的全省统一培训与认证试点工作。
组织管理
(一)通用管理能力项目由部鉴定中心负责全国统一培训与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督导,并对通过考核认证人员颁发相应等级、相应模块的《通用管理能力水平等级证书》。
(二)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北京天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培训技术资源的开发推广、专业化培训的指导服务以及考核认证的技术支持。
(四)各类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资格的机构和社会组织均可按《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培训试点工作申请办法(试行)》和《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认证试点工作申请办法(试行)》,申请参加本项目的培训与认证试点工作,经省鉴定中心审核通过并报部鉴定中心备案后,按照统一的专业技术规程和管理要求,在本地区开展通用管理能力培训与认证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