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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大连市劳动局职业培训协会等六家开展通用管理能力、创新能力项目试点培训的批复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5年工作部署,部分拟开展通用能力、创新能力项目单位的《通用管理能力项目试点工作申请表》、《通用管理项目工作申请表》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特批准以下单位在辽宁省范围内开展通用管理能力项目基础级、创新能力项目培训试点工作。名单如下:
1、 大连市劳动局职业培训协会
2、 辽宁辽河石油技术学院
3、 大连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4、 大连市房地产学校
5、 辽宁农业经济学校
6、 大连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