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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市鉴定中心、省直培训机构:

    2015年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市中心、省直培训机构在受理所属机构及个人上报材料的同时须将在线平台内相应的错误信息更改为正确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到省中心305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4-22966425。

    需提供材料如下:

1、《信息勘误表》并加盖公章(国考与省考职业请分开填写)信息勘误表.doc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寸免冠照片两张

4、证书丢失需提供遗失证书的公告(须国家认可公开发行)原件

5、照片错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重名原因,需提供二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文化程度错误需提供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