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课件设计师
职业名称:
网络课件设计师。
职业定义:
运用学习理论和教学设计原理,依托多媒体与网络技术,从事网络课件内容分析、设计、制作和评价等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国家职来资格三级)、二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注:本职业开考等级:四级、三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网络课件设计师不少于14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
----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网络课件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网络课件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网络课件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网络课件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