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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物流师  

业名称:

物流师。

职业定义:

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注:目前开考等级:四级、三级、二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物流员不少于80学时;助理物流师不少于100学时;物流师不少于120学时;高级物流师不少于160学时。

申报条件:(2004版)

----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