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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

   

理财规划师 

职业名称:

理财规划师。

职业定义:

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注:目前开考等级:三级、二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助理理财规划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理财规划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理规划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2006版)

----助理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3年。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9年。

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