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

电子商务师

 

 

电子商务师

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注:目前开考等级:四级、三级、二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电子商务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助理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电子商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2005年版)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业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