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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7-18日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查分事宜的通知

 

2008年5月17-18日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

职业全国(省)统一鉴定查分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08年5月17-18日全国(省)统一鉴定查分工作现己启动,各位考生登陆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询成绩,如考生对所查询的成绩有疑义,可在7月18日前填写《查分登记表》,上报至各市鉴定中心或省直报名单位进行查分。

具体要求:

   一、考生必须在7月18日下午四点前将《查分登记表》、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报至各市鉴定中心或省直报名单位,不上报或过期上报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查分请求。

  二、核分内容及原则:

  (1)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加分数的情况,并提供考生每题的得分数,核分时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

  (2)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计算机阅卷)除以下两种情况:客观题分数为零分的或为缺考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其余情况不受理客观题科目查分申请。

  (3)非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可以查看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