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鉴定中心、省直培训机构:
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17日到省中心307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文伯,联系电话:024-22966425。
需提供材料如下:
1. 《信息勘误表》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2寸照片二张
4. 证书丢失需提供遗失证书的公告(须国家认可公开发行)原件
5. 重名原因照片贴错需提供二人身份证原件
6. 学历错误需提供学历证明
附件:<<信息勘误表>>
信息勘误表.doc
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