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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

 

各市鉴定中心、省直培训机构:

    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市中心、省直培训机构在受理所属机构及个人上报材料的同时,须将在线平台内相应的错证信息更改为正确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8日到省中心305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4-22966425。

    需提供材料如下:

1、《信息勘误表》并加盖公章(国考与省考职业请分开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寸免冠照片二张

4、证书丢失需提供遗失证书的公告(须国家认可公开发行)原件

5、照片错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重名原因,需提供二人身份证原件。

6、学历错误需提供学历证明

附件:信息勘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