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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5月全国(省)统考心理咨询师等职业综合评审安排的通知

 

辽技鉴2014[ 19 ]号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统考报名机构及相关考生:

为保证2014年5月全国(省)统考心理咨询师等职业综合评审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评审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安排

(一)综合评审涉及二级心理咨询师、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一级职业指导师和一级项目管理师4个职业等级。

(二)根据考生地域分布情况,分别在沈阳、大连两个考区设置综合评审考点,其中大连考区负责组织通过大连市、丹东市、营口市鉴定中心组织报名的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考生,其余考生的综合评审在沈阳考区组织实施。

(1)沈阳考区考点:沈阳大学南院7号楼3、4楼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乘车路线:乘112、113、115、117、126、147、148、168、177、250、256、276、289公交车到沈阳大学南门站下车即是。

(2)大连考区考点:大连商业学校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1号;

 乘车路线:乘6、35、405、413、512、532、707、710路公交车周水前站下车即是。

(三)评审时间:沈阳考区为6月14、15日和6月21、22日,大连考区为6月14、15日。

 

二、具体考务安排

1、综合评审时间及分组安排

考区

综合评审项目

日  期

时间安排

评 审

分 组

沈阳

      二级心理咨询师

6月14、15日

上午

08:30

—12:00

下午

13:00

—17:00

7组/天

一级企业培训师

6月22日

1组

二级企业培训师

6月21日

2组

一级职业指导师

6月21日

1组

一级项目管理师

6月22日

1组

二级心理咨询师

6月21、22日

7组/天

大连

二级心理咨询师

6月14、15日

7组/天

一级企业培训师

6月15日

1组

  二级企业培训师

6月14日

1组

    2、综合评审各组别考生名单见附件1(压缩包文件)。

综合评审上网数据.zip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驾驶证)参加综合评审,缺少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评审。

2、考生应于评审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备考,超时责任自负。在评审开始60分钟仍然未到达考场的,视同缺考,不予安排补考,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严禁考生在评审现场泄露个人信息,严禁穿着带有明显职业信息的制服(如军队、司法、路政等行业制服),和佩戴有明显职业信息的配饰(如军队、司法、石油、交通等行业的领章、肩章等),如有违反且经现场考务组织人员劝说仍未改正并执意参加评审的,评审组将在其评审总成绩中扣减20分;考生在评审现场泄露个人信息的(包括姓名、身份信息、来源及培训机构信息),评审组将在其评审总成绩中扣减20分。

4、考生应严格按照组别安排进入候考室候考,参加综合评审的组别、时间确定后,不予调整。

5、请各市鉴定中心,各统考报名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通知考生做好评审前准备工作,并要求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违者将严格按照《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四、联系人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张大维,王伟

电 话:024-22955579,22955819;传真:024-22955819。

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焦  焱、吴  剑;

    电 话:0411-84369183,84369185;传 真:0411-84369186。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