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相关鉴定机构:
为提高我省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水平,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信息化进程,根据《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在我省全面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的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工作网的功能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包含有个人信息、数据上报、数据下发、数据处理、日常鉴定管理等功能。各机构可通过工作网来完成鉴定计划的申报、鉴定计划的审批、证书数据的传送等一系列日常鉴定计划管理工作,把鉴定计划的申报工作从繁琐的操作中逐步解脱出来。各市鉴定中心将通过“工作网”逐步实现对全市鉴定计划的管理;同时,工作网附带的鉴定专用内部通讯系统(后简称内部通)、题库反馈修正系统、质量督导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查询系统等多个功能系统,为全面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无纸化、网络化、现代化打下基础。
二、国家职业工作网的使用
(一)工作网的智能网站管理功能的使用
各鉴定机构应按照其指定的工作网域名登陆工作网页面,在工作网地区管理平台板块下的“智能网站管理”页面中输入相应的工作网网站管理的帐号和密码,即可进行工作网地区网站页面的管理工作(辽宁省各市鉴定中心工作网智能网站管理功能登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登陆后请立即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对密码进行修改。
(二)鉴定内部通讯系统的使用
进入省鉴定中心工作网页面(ln.osta.org.cn)或各鉴定机构所属的工作网页面,在首页右侧的‘鉴定内部通’栏目的相应位置处输入其用户名和密码(现阶段各市鉴定中心的内部通用户名和密码为省鉴定中心统一配发的各市中心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待各市鉴定中心工作网工作启动起来后,可根据内部工作人员情况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进行个性化内部通账户的开通),即可进入该系统的登陆界面,并点击使用相应的内部通讯功能进行鉴定体系内各部门间的电子邮件往来收发工作。
(三)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及在线统考管理系统的使用
点击工作网地方管理平台区域中的“考务管理”或“全国统考管理”网络链接进入相应界面,输入各市鉴定中心原有的技能鉴定考务系统或统考鉴定违规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相应系统,并配合省鉴定中心进行考务工作的鉴定上报、考务处理、数据回收、成绩发布等工作。另外,工作网的管理功能可实现与现有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及智能化考务系统的数据文件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四)其他系统功能简介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还包括证书信息查询、国家题库反馈系统、考评员管理、数据上报等功能,具体使用办法基本相似,即点击工作网地区管理平台板块下的相应功能链接,即可登陆该管理系统页面,完成相应的管理查询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试运行工作网的深远意义,制订工作方案宣传、使用工作网,在省鉴定中心的管理下辖鉴定机构中,本着在有条件的培训鉴定机构先试点的原则,选择部分机构进行试点,分批次推广使用该系统。
2.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的运用与日常办公有机结合起来,并督促尚未使用考务管理系统、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机构,于2006年4月20日前必须完成软、硬件设施的配备及工作网页面的基本建设。
3.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及部分省直鉴定机构作为首批试运行单位,应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该系统。要指定专人,负责该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对外宣传工作网的证书信息查询功能,确保每日使用内部通对本部门的往来文件进行查阅,并及时向省鉴定中心反馈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4、工作网使用费收费标准:地市级别工作网技术支持费4000元/年或20000元/10年;所站级工作网项目使用费为1200元/年或6000元/10年。
5、业务联系人
省鉴定中心: 罗辑,联系电话:024-22955229;
技术支持单位:吴峰,联系电话:010-85282055转116。
附件:
辽宁省各市鉴定中心工作网智能网站管理功能登陆信息汇总表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