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错、丢、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注:关于全国(省)统一考试的错、丢证书(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育婴员等)换发工作详见网站最新动态新闻通知内每年的相关通知。
依据辽价函【2018】19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5月起,省中心取消所有错、丢、换证工本费。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证书规范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直鉴定中因证书信息错误,需重新办理证书
需提供材料:
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近期二寸免冠无花边相片二张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证书信息需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ln.osta.org.cn上查实, 受理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4. 填写《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换发证书申请表》
5. 因变更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变动较大的,需提供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6.各市及省直培训机构代办的,需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经办人、经办人手机号的情况说明
7.2018年后证书信息错误的,需将在线平台内相应的错误信息更改为正确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8、按人社部要求,所持证书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详见人社厅发【2018】42号)。
二、省直鉴定中因证书丢失,需补发证书
需提供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二寸免冠无花边相片二张
3.所遗失职业资格证书信息需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ln.osta.org.cn上查实)
4.填写《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换发证书申请表》
5.按人社部要求,所持证书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详见人社厅发【2018】42号)。
三、因出国或出省,需换发证书
需提供材料:
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近期二寸免冠无花边相片二张;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证书信息需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ln.osta.org.cn上查实)
4.填写《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换发证书申请表》
注:所持证书颁证日期为2000年前,颁证单位为辽宁省劳动厅,且证书信息无法在网上查实,请提供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内的审批表到省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每月第6个工作日的下午13:30在省鉴定中心参加复核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换发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四、受理时间
每月前5个工作日接收材料(来访人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办理)
五、领取证书时间及方式
每月20日(含)后的三个工作日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回执单领取或申请时办理邮寄(到付)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 试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55229
附件2:人社部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2017〕68号.xls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注:关于全国(省)统一考试的错、丢证书(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育婴员等)换发工作详见网站最新动态新闻通知内每年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