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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时间的通知
关于2006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
全国统一鉴定时间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培训机构:
原定分两批对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鉴定,现增加一批,分三批进行鉴定。三批考试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2006年7月1日
第二批:2006年9月9日
第三批:2006年10月28日
具体考试时间均为:
理论知识: 8:30-10:00
专业技能: 10:30-12:00。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时间,并提前1个月上报报名数据。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